关于开展12—17岁学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1-08-20浏览次数:21394

尊敬的家长:

根据栖霞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,为确保家长及孩子身体健康、新学期学习生活安全有序,现就做好我院12—17岁学生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通知如下。


一、接种对象

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12—17岁学生。

二、接种原则及时间

按照“知情同意、应种尽种”的原则,拟于8月23日—25日组织开展12—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。
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
1. 具体接种时间、接种地点及注意事项,学院会及时通知,请注意查收相关信息。

2. 学生接种时,请由一位家长陪同孩子到疫苗接种点,做好信息采集、疫苗接种工作。


附件:

1. 《致12—17岁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
2. 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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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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