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教学办公区域绿植租赁项目澄清说明文件

发布者:戴晓莉发布时间:2023-04-14浏览次数:16016


序号

章节号

原内容

澄清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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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  供应商须知

14、投标保证金

14.1本次采购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。(注:如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因故无法参加投标的,请于投标截止前一日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发送至1970849810@qq.com,否则采购人有权通报相关部门)

14、投标保证金

14.1 供应商应按照前附表提交投标保证金,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。

14.2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。

14.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,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代理单位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,以及办理退还手续,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,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
14.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
14.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:

1)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;

2)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,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;

3)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;

4)经查实属于陪标、串通投标的等。

2

第二章  供应商须知

七、投标保证金

29.1 供应商应按照前附表提交投标保证金,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。

29.2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。

29.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,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代理单位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,以及办理退还手续,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,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
29.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
29.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:

1)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;

2)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,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;

3)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;

4)经查实属于陪标、串通投标的等。

本条删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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